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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聊天需谨慎,一不小心掉陷阱
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1-05-18

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社交软件层出不穷,聊天打破了时空限制。在网络平台上聊天交友需谨慎,一不小心就容易掉进陷阱,来看一下一起因网络聊天引发的敲诈勒索案。

近日,德庆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严某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严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20年10月14日,被告人严某某通过“陌陌”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周某某,双方添加为微信好友。在10月14日至10月16日期间,严某某多次向周某某借款共3600元。

10月17日,周某某在微信发送了裸照和裸体视频给严某某,从10月18日至11月1日期间,严某某便以看了周某某裸体照片、裸体视频后损脚为由要求赔偿,更多次以裸体照片及视频向周某某敲诈勒索钱财共30700元。

我院在审理后认为,严某某敲诈勒索他人,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