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动态 > 信息简报
德庆县法院春节前为建筑工人讨回16余万元工资
来源:发布时间:2018-02-14

近日,17名建筑工人陆续来到德庆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核对签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共167043元。

案情回顾

梁某泉等17人在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在马圩诰赠村、罗横村等地建设马圩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承建人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于2016年5月完工后,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梁某泉等17人工资共计167043元。梁某泉等17人在向公司追讨欠款无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向德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向梁某泉等17人支付工资共167043元。因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义务,梁某泉等17人向德庆县法院申请执行。

 

(图中间者为建筑工人代表)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对被执行人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四查”,承办法官考虑到春节将至,且将要执行的是拖欠一年多的辛苦血汗钱,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承办法官想方设法,多方面做工作,一方面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利用查询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努力摸清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同时赴被执行企业,与其负责人会面,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外也加强说理以促成执行和解。同时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时刻保持与他们的交流沟通,及时将执行进展情况告知他们。加快执行程序流转,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浪费,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与被执行企业的协商,被执行企业终于赶在春节前筹措出16万余元交予法院,由法院将该笔款项转账到梁某泉等17人的工资帐户上。

(图中右三名为建筑工人正在核对工资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