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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司法救助金 司法为民暖人心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14

近日,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为两宗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发放救助金55729.79元,受救助的两名申请人均为低保户,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了他们生活中的燃眉之急,让他们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王某娣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的受害者家属,其丈夫八年前因李某有犯交通肇事罪而死亡,家里顿失经济支柱,家里还有三个年幼女儿及两个老人需要照顾,且最近王某娣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需长期治疗,这对于这个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考虑到王某娣的生活困难以及治病费用,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救助其2万元。

另一申请救助人罗某辉是一宗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受害人,2016年初,罗某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腿部受伤,受伤后无法正常下田务农,家庭收入减少,加之后续治疗所需费用多,且罗某辉家中两个子女均为精神一级残疾,需要照顾起居饮食,生活困难,难以维持生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我院执行局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赔偿能力。为解罗某辉一家燃眉之急,我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救助其35729.79元。

近年来,我院在努力破解执行难过程中,注重救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对“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机制,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