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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相亲骗局!守护好父母的“养老钱”
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2-07-21

农村大龄青年“娶妻难”问题,是作为父母最为忧心和操心的事。不法分子正是“瞄准”农村家中有未婚子女的老人为目标,利用他们焦急的心理,假借相亲之名,行诈骗之实。

近日,德庆法院一审判决一起诈骗案,梁某钊等6名被告人组成“相亲团队”实施诈骗,以相亲名义骗取数名老人家的“养老钱”。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梁某钊、刘某妹、姚某平、冯某花、刘某莲、黄某珍等人以相亲为由实施诈骗。多次组成不同的“相亲团队”,分别扮演父亲、母亲、女儿和媒人等角色,物色多名农村大龄未婚青年进行“相亲”,并在相亲过程中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索要红包、路费、嫁妆等,不仅欺骗被害人感情,而且骗取其年迈父母亲钱财共计人民币68440元。

案情简介:

本院认为,梁某钊、刘某妹、姚某平、冯某花、刘某莲、黄某珍6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院根据各被告人参与的诈骗金额依法判决梁某钊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刘某妹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姚某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冯某花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刘某莲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黄某珍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并责令上述6名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农村老人家辛苦大半辈子,只为存下养老钱和儿子的彩礼钱,本是满心欢喜以为通过相亲可以解决儿子“娶妻难”问题,父母的一番良苦用心反倒成为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最终赔上了自己的“养老钱”。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子女的婚姻大事是父母操心的头等大事,急切之情可以理解,但切勿轻信“婚托”、“相亲”等行为,尤其是陌生人介绍的结婚对象,必须查验对方真实身份信息,特别是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需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受骗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条链接:

2022年4月以来,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诈骗老年人的财物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酌情从严惩处。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