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德庆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
7、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等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8、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40字以上;
9、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和打字测试、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德庆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德庆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4楼)。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如实填写的《德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
(3)本人同版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请自行张贴报名表,另外1张请在背面写上姓名);
(4)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备注: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打字测试
1、德庆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在德庆县职教中心进行电脑打字测试。电脑打字测试速度达到报考岗位相应要求的,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成绩在德庆县人民法院官网(www.dqxfy.gov.cn)或微信公众号(dqxrmfy)公布。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考生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能。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德庆县人民法院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德庆县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2300元,发放七大节日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每月缴交五险一金。(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不安排食宿)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778078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8-7788153。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庆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附件:德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德庆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