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庆 县 人 民 法 院
摇珠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公告
(2019)肇德法技鉴字第62、63、64号
(2020)肇德法技鉴字第1、2号
依照粤高法发[2009]8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评估工作细则》第九条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七楼(临时点)对以下司法委托事项进行摇珠随机选定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序号 | 案号 | 委托事项 | 备注(类别) |
1 | (2019)肇德法技鉴字第62号 | 对2018年12月31日的《借条》《收据》,以上两份文件上“张妙玲”的签名是否本人签名进行鉴定。 | 笔迹鉴定 |
2 | (2019)肇德法技鉴字第63号 | 对2018年10月26日的《借条》《收据》,以上两份文件上“张妙玲”的签名是否本人签名进行鉴定。 | 笔迹鉴定 |
3 | (2019)肇德法技鉴字第64号 | 对原告徐少辉位于马圩镇上彭村屋冲村小组大降面(四至范围见《承包山地水库合同》)已被损坏的林木进行价值评估。 | 资产评估 |
4 | (2020)肇德法技鉴字第1号 | 对被执行人肇庆碧云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庆县德庆大道西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德府国用(2012)第0899号、德府国用(2012)第0900号]进行评估。 | 土地评估 |
5 | (2020)肇德法技鉴字第2号 | 对原告陈锐良的伤残等级及后续医疗费进行重新鉴定。 | 法医鉴定(重新鉴定) |
注:(2019)肇德法技鉴字第62、63号捆绑摇珠。 |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