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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法院以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为载体推进廉政警示教育
来源:发布时间:2016-06-24

6月22日上午,德庆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德庆县播植镇原党委书记冼某某涉嫌受贿、贪污一案。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德庆县法院配合县纪委组织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德城街道、新圩镇等13个县直部门和镇(街)分管项目审批或涉农资金的领导干部20余人旁听了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冼某某在担任德庆县德城镇街道办主任期间,伙同他人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为聂某某购买德城街道大桥村委会原大华手袋厂的土地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聂某某送给的人民币10万元;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被告人冼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农业专项资金,并非法占有其中的16.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冼某某应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一系列庭审程序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相关人员感慨万千,一致认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注意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时刻记住警钟长鸣,不断自我剖析,增强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意识,自觉做到敬畏法纪、依法从政。

   近年来,德庆县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作用,每年均选取较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与县纪委共同搭建反腐倡廉新平台,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课堂,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