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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团伙以“作法消灾”为名诈骗七旬老太,德庆法院判了!
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1-06-23

近日,德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四名嫌疑人组成诈骗团伙,以“祈福消灾”为名目,专挑老年人下手诈骗财产。经我院审理,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12月,郑某、郭某、吴某、钟某四名犯罪嫌疑人组团“出道”,经一致协商,从茂名市来到德庆县进行诈骗。团伙各成员分工明确,负责扮演不同的“角色”,郑某扮演“算命大师”及“中药老医师”,郭某及吴某负责物色老年人对象及搭讪,钟某负责把风。

12月12日,在某市场附近,被告人郭某以治疗女人收经的中草药为话题主动搭讪被害人陆某,通过闲话家常取得陆某信任。其后,另一被告人吴某找准时机加入聊天阵容,声称认识一名治疗收经的中草药老医师,并带两人到“中药老医师”郑某处。郑某见到被害人陆某后,摇身一变以“算命大师”的身份对陆某说:“未来三天,你家中将会有灾难,需要拿家里的钱出来,我替你作法消灾,作法完成后,财物如数归还。”陆某对此深信不疑,便带着吴某回家中取钱。

郑某约定陆某取钱后在某广场进行作法,陆某回到家中将约一万元现金用袋子装好来到约定地点。郑某在“作法”过程中趁陆某不留意将其钱财进行掉包,作法完成后叮嘱陆某:“这些钱需要在七七四十九天后才能打开,否则法事就会前功尽弃。”作案后,四人迅速离开。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并没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到一个月时间四人纷纷落网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2月12日,被告人郑某、钟某、吴某、郭某四人在德庆县德城街道以帮助被害人陆某贞消除家中灾难为由,骗取被害人陆某贞人民币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钟某、吴某、郭某无视国家法律,合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四人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

近年来,手头上有点小积蓄,而辨别能力较低的老年人,成为不法分子诈骗的主要对象。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切勿轻信“作法消灾”之说,同时遇到陌生人有关金钱的搭讪,需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必要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