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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游戏装备案
来源:原创发布时间:2020-07-16

近日,德庆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游戏装备案。被告人张某因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游戏装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2019817日,被告人张某以人民币10,0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QQ三国游戏账号(1277******)卖给了沈某,交易后沈某多次为该账号购买游戏装备。同年925日,被告人张某通过QQ账号申诉的方式盗取了上述游戏账号及游戏装备,卖出部分装备得款人民币60,725元。2019927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92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德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11日被依法逮捕。案发后,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沈某人民币2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2020326日,被告人张某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不仅现实社会中盗窃财物会构成犯罪,在网络世界中盗窃虚拟财产也同样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虚拟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在虚拟世界中的行为也受到法律约束,触犯法律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